一、《报到证》修改:指《报到证》上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制、单位所在地区、备注等项目有误需修改。
所需材料:
(1)修改《报到证》的申请,说明《报到证》修改的原因、类型及人数;
(2)原《报到证》;
(3)相关证明材料(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制修改证明材料是招生录取名册或毕业证复印件,报到地点及备注修改证明材料是协议书或接收函);
二、改派:指毕业生因各种情况需改变就业去向,即派遣单位发生变化需重新办理《报到证》(《报到证》单位名称中有错字或漏字的情况也按改派方式办理)。
所需材料:
(1)学校改派申请,说明改派原因及人数;
(2)新的协议书或接收函;
(3)原《报到证》;
(4)退函(与就业或灵活就业单位、户档托管单位解除协议的书面材料);
(5)《报到证》单位名称中有错字和漏字的,需提供协议书或接收函;
三、申请补办《报到证》:集中派遣并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后,经核查发现有漏打情况的,出具补办申请,说明需补办《报到证》的学生姓名及报到证号可申请补办。
四、后续派遣:指毕业生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就业报到证,后因落实就业单位或申请将户档转回原籍或户档托管部门,需办理就业报到证。
所需材料:
(1)后续派遣的申请,说明本次后续派遣的人数;
(2)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或托管协议书(回原籍无需此材料);
五、增报生源:若有漏报的生源信息,直接在校级生源中通过输入新的学号的方式增加生源信息。
所需材料:
(1)出具增加生源的申请,说明原因;
(2)增加名单;
(3)有关证明材料,如招生录取名册原件、转学及专升本批文、以及学校下发的学籍异动的文件;
六、删除生源:在办公信息系统校级生源中删除有关信息。
所需材料:
(1)出具删除生源的申请,说明原因;
(2)删除名单
(3)已办理派遣手续的,需退回已发的《报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