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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就业法律知识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4-07 】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4.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5.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6.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7.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是,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9.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0.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定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后提出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13.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1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15.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16.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17.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8.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续延到医疗期满时终止。

19.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20.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下,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①.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②.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

21.下列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③.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①.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②.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③.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23.以下情形,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4.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①.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25.劳动合同分为:

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6.以下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①.国家机关 ;②.事业单位;③.社会团体

27.劳动者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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