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在湖北自主创业,根据《关于申报2014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的通知》(鄂人社函〔2014〕258号)文件精神,拟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创业项目给予创业扶持。现就在校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
(一)资金扶持:为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2万至20万元的资金扶持。
(二)导师辅导:为重点项目配备一名创业导师,实行“一对一”创业指导。
(三)跟踪服务:根据大学生创业需求,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项目融资等后续服务。
1.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的创业项目;
2.工商注册时间在申报前2个月以上(2014年5月15日前),且项目稳定运营2个月以上;
4.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对象条件,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1.项目申报。在校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向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报(在指定网站下载申请表)。
2.项目收集。各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就业创业管理部门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登记、审核、考察,并填写《2014年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附件2)、《2014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基本信息表》(附件3)、《2014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考察表》(附件4)。
3.项目报送。材料收集后由学校递交至省就业指导中心。所报材料包括:(1)《2014年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hbcyclub@126.com ;(2)学生提交的申报材料。(含附件1、附件3、附件4)(一式三份)
申请人需提交《2014年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书》(附件1)包括的以下材料:
3.申报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在校大学生提供身份证和学校证明材料或学生证)复印件;
2014年申报时间为本通知下发之日至7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要诚实守信,所提供的各项申报信息必须真实可靠。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追回已拨付的扶持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注:申报项目材料实行“一项一袋”,即每个申报创业项目资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注明创业项目名称、资料清单、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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