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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来源: | 发布日期:2010-06-13 】

鄂人社发〔2010〕36号

关于印发《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通知

各市、州、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农业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局)﹑扶贫开发办、团委,省直各有关部门,在鄂各普通高等院校:

现将《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财政、农业、卫生、人口计生、扶贫、团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加强协调,狠抓政策落实,努力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为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做出新贡献。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 北 省 教 育 厅 湖 北 省 财 政 厅

湖 北 省 农 业 厅 湖 北 省 卫 生 厅

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湖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共 青 团 湖 北 省 委

二○一○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 “三支一扶” 政策 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印发

共印10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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